发表日期:2007-12-03 作者:2007高翻学院法律翻译方向 文璐
今天上午,广东省第五届翻译协会年会在我们广外大行政楼的国际会议厅隆重举行,众多专家教授莅临会场,作了精彩的学术演讲。我们高翻学院研一的同学们有幸参加了这次年会,除了一睹专家们的风采,同时从他们的演讲中获益良多,更难得的是有机会面对面向专家教授们提问和交流,大家都感觉受益非浅。这次年会在同学们中引起强烈反响。
会上,来自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的金惠康教授、我们广外大高翻学院的穆雷院长、来自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外国语学院的吴伟雄教授以及来自澳门理工学院语言暨翻译高等学校的林巍副教授分别就跨文化翻译中的中国英语、翻译本科教学体系探索、涉外旅游活动中诗词佳句汉英翻译的目标与对策以及法律翻译与比较法律文化等课题作了简短而又精彩的演讲,时而庄重严肃,时而生动活泼,赢得同学们的阵阵掌声和声声好评。
作为一名高翻学院法律翻译方向的研究生,本次年会中我最感兴趣的课题当然是林巍副教授讲的法律翻译与比较法律文化。林教授主要从三个方面探讨了这个课题:“语言符号、法律概念、法律文化及其相互影响”、“中西法律文化的对应及其翻译”、“法律文化融合趋势及法律翻译”,提出了比较法律文化对法律翻译的影响和作用以及在法律翻译中涉及到的诸多法律文化学中的问题。一开始,林教授从翻译研究和比较文化的关系切入,引出了法律翻译和法律比较文化的关系,这二者是否也具有前面二者的向中间相互靠拢的趋势呢?答案是否定的。接着他介绍了法律文化的分类,不同文化体系和社会制度里,语言符号、法律概念与法律制度、法律文化的关系,三种中西传统文化的对应关系:“零对应”、“间接对应”和“重叠对应”。最后简单阐释了在法律文化融合这一大趋势下,怎样做好法律翻译。
林教授在有限的25分钟内,给我们带来了信息含量如此丰富、如此有启发性的演讲,不能不谓精彩。我深有感触的主要有以下两点:
第一,方法论问题。
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但又是一个做任何学术研究都离不开的问题。学术的领域如浩瀚大海,应该从什么方向、什么视角去研究,什么课题值得研究下去、有深入探讨的价值,林教授转引了爱因斯坦在研究相对论时的话“在最薄弱的地方钻个洞”。事实确实如此,我们目前的知识积累和理论构建都还非常有限,不可能深入去探究某个理论,“不要硬啃啃不动的深层理论”,而是应该在力所能及的相对浅层有所思考和综合,力求得出新的结论。林教授结合法律翻译和比较文化的关系,引导我们可以在这一领域可以深入的研究下去,在硕士或博士论文中可以将这二者结合探讨。
第二,从文化角度宏观把握法律翻译。
以前我自己在做法律翻译的时候,只是从微观的角度去分析各种法律文本的格式要求是什么,段落结构应该怎么安排,遣词造句怎样体现法律文本的庄重性和专业性,每一个具体的词语、句子对应的法律概念是什么,等等,而没有站在中西文化差异的角度去审视法律翻译,缺乏宏观考虑。林教授说得很有道理,不管是法律还是翻译,它们的本质都是语言和文化,法律翻译实质上就是两种语言在不同法律、文化体系中的对比,所以在做法律翻译时,我们不能不考虑文化因素。我曾经在法律翻译中遇到一些不可译的概念,不知该如何处理,因为中国和英美的法律体系有所不同,没有与之相对应的概念,就算有,意义也有差别。这正是林教授所说的中西法律翻译文化中的对应关系问题(“零对应”、“间接对应”和“重叠对应”)。由此可见,法律翻译不仅要从微观层次实践把握,更重要的是在宏观的文化层次有所认识,因为翻译活动就是置身于两种既有交叉又有差异的文化大环境中。
本次年会在同学们与专家教授的热烈讨论和积极互动中落下帷幕,我们从中获得了许多宝贵的建议和意见,对于我们今后的学术理论研究具有指导性和启发性,充分反映了本次年会的精神“翻译与建设创新型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