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学生国(境)外访学项目管理办法》(广外校〔2019〕1号)的相关规定,2026年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学生国(境)外访学项目奖学金评选工作即将开始,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资助条件
申请对象:2025-2026学年度出国(境)交流的本科生,且已完成学业归国。
资助项目及条件:通过线下形式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赴国(境)外访学项目,包含学期、学年及寒暑假短期访学项目及国际组织实习项目;符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学生国(境)外访学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的相关规定。
二、申请流程
(一)学生申请
根据管理办法要求,自通知发布起准备学生个人申请材料,并于2026年9月17日前向学院提交相关书面材料(交至第四教学楼409A),电子版扫描件(限pdf格式)及附件3(word版本)请同时发至以下邮箱:sitsintl@163.com(仅限高级翻译学院本科生),每位学生的个人材料保存在以学生姓名命名的单个文件夹,具体材料清单如下:
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学生国(境)外访学项目申请表》(附件2)
2、由学院出具并盖章的派出前一学年成绩单(中文版)
3、合作院校或国际组织出具的正式录取信复印件(如录取信为外文,需提供中文翻译件并由翻译人亲笔签字
4、国家留基委录取确认函复印件(注:该项要求仅面向留基委项目学生。留基委项目的学生需同时提交3、4两项)
5、外语成绩证明(提交符合申报条件的外语成绩证明复印件;如学生所参加的项目未要求提供外语成绩,则不需要提供此项文件)
注:以上材料如为英文,请附中文翻译件。
6、《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学生国(境)外访学项目学院推荐意见表》(附件3,word版本,无需纸质版)
三、其他说明
1、国际部将组织对学院提交的学生材料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名单及奖学金金额,并在评审结束后进行名单公示。
2、所有学生材料经学院初审通过后提交到国际部,学生个人直接提交的材料视为无效。
3、本次只提交奖学金申请材料,不提交报销材料。奖学金申请工作结束后会进行报销。如果各位同学需查看报销必需票据,请参考附件4,但请不要提前提交报销材料。
4、如未能在本次报名截止日期前结束交流项目的同学,可申报下一学年度奖学金。
5、已获得视界行、新视野等项目资助的,同一项目不可重复申请。
咨询电话:国际部项目科 020-36317267 郑老师、王老师
咨询邮箱:gdufsioss@163.com,假期期间,请发邮件咨询。
特此通知
高级翻译学院
202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