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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高水平大学建设学生国(境)外访学项目奖学金申请工作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7-04 

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学生国(境)外访学项目管理办法》(广外校[2019]1号)的相关规定,2024年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学生国(境)外访学项目奖学金评选工作即将开始,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资助条件

申请对象:2023-2024学年度出国(境)交流的本科生,且已完成学业归国。

资助项目及条件:通过线下形式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赴国(境)外访学项目,包含学期、学年及寒暑假短期访学项目及国际组织实习项目;符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学生国(境)外访学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的相关规定。

 

二、申请流程

(一)学生申请

根据管理办法要求,于2024年7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准备学生个人申请材料并于2024年9月6日前向学院提交相关书面材料(交至第四教学楼409陈老师处),电子版扫描件(限pdf格式)及附件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学生国(境)外访学项目学院推荐意见表》(word版本)请同时发至以下邮箱kaileychen@gdufs.edu.cn(仅限高级翻译学院本科生),具体材料清单如下:

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学生国(境)外访学项目申请表》(附件2)

2、由学院出具并盖章的上一学年成绩单(中文版)

3、合作院校或国际组织出具的正式录取信复印件(如录取信为外文,需提供中文翻译件并由翻译人亲笔签字)

4、国家留基委录取确认函复印件(该项要求仅面向留基委项目学生)。

5、留基委项目的同学需同时提交3、4两项。

6、外语成绩证明(提交复印件,由学院审核原件,签名并注明“原件相符”;如学生所参加的项目不要求提供外语成绩,则不需要提供此项文件)

7、所有材料如为外文,需提供翻译件

8、《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学生国(境)外访学项目学院推荐意见表》(附件3,word版本,无需纸质版)

 

三、其他说明

1、国际部将组织对学院提交的学生材料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名单及奖学金金额,并在评审结束后进行名单公示。

2、所有学生材料经学院初审通过后提交到国际部,学生个人直接提交的材料视为无效。

3、本次只提交奖学金申请材料,不提交报销材料。奖学金申请工作结束后会进行报销。如果各位同学需查看报销必需票据,请参考附件4,但请不要提前提交报销材料。

4、如未能在本次报名截止日期前结束交流项目的同学,可申报下一学年度奖学金。

 

咨询电话:国际部项目科 020-36317267 郑老师、王老师

咨询邮箱:gdufsioss@163.com,假期期间,请发邮件咨询。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