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院长信箱 |  返回旧站 
硕士招生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生就业 > 硕士招生 > 正文

广外国际会议传译证书班结业考试方案

作者: 时间:2016-06-15 

 

一、考试日期

 

第二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2016年考试时间为625—26日。

 

 

二、考试场地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第六教学楼A210

 

 

三、应考资格

 

1. 广外国际会议传译证书班二年级学生,修完两学年课程并合格者;

 

2. 曾为广外国际会议传译证书班学生,于上年参加结业考试但未通过者。

 

 

四、报名

 

报名日起为2016615日至21日。

 

 

五、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共计六科:

 

1)交替传译B-A:听6分钟左右的B语演讲,译成A语。可以做笔记。

 

2)交替传译A-B:听6分钟左右的A语演讲,译成B语。可以做笔记。

 

3)带稿同传B-A:阅读讲稿,将6分钟左右的B语演讲译成A语。

 

4)带稿同传A-B:阅读讲稿,将6分钟左右的A语演讲译成B语。

 

5)无稿同传B-A:将15分钟左右的B语演讲译成A语。

 

6)无稿同传A-B:将15分钟左右的A语演讲译成B语。

 

 

六、考题选材与考试流程:

 

1. 选材方式:由广外高级翻译学院向任课教师及评审征集演讲与文本,考试实际使用材料必须通过评审委员测试,并获得评审委员会同意。为提升测验质量,演讲与文本取材应尽量取材改写自实际会议或媒体数据。

 

2. 形式:交替传译试题兼具声音和影像;带稿同传试题兼具书面文本和声音;无稿同传试题兼具声音和PPT投影。

 

3. 主题与准备:考试主题最晚于考试前一周通知考生。专业术语、专有名词等数据,如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必要,于考生进入试场应考时提供。

 

4. 考试内容影音质量、录音与计时方式:考试开始前,考题影音质量应调整至最佳状态,以确保考生权益。考试过程将全程录音录像,供评审委员无法达成共识之特殊情况下参考,以及日后教学使用。

 

5. 考生自行决定应考顺序,并于考试前通知评审委员。

 

   6. 考生在封闭的候考室内进行准备,按照应考次序进入考场。完成考试后随即离开考试区域,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流。

 

   7. 每名考生一次完成一个科目,即:交替传译B-A、交替传译A-B、带稿同传B-A、带稿同传A-B、无稿同传B-A、无稿同传A-B。科目顺序以考前公布为准。

 

 

 

七、评审委员会

 

广外高翻学院负责邀请拥有810年以上国际专业会议口译资历之现职口译员担任评审委员。考试委员会至少由5人组成,成员包括:国内外重要口译雇主机构(如:联合国、欧盟、中国外交部等)、国际会议口译员协会(AIIC)成员、参与本项目授课的专任教师。所有委员均应具备国际会议传译的相应职业资质。委员会设主席一名,就考试结果进行裁定,主席须为外部考官身份;设秘书一名,就考试事务进行统筹和协调,应负责确实执行考试规则、确保考试成绩计算与登录无误、并审核考试结果。计分与计时之工作由秘书或其指定之专人办理。

 

 

八、评分机制及考试结果

 

1. 考试所有科目应由同一组评审委员进行评分,并按照评分表与评量准则给定分数,各科评分标准为信息占50%,语言占30%,表达及仪态占20%。每位考生根据表现给予P+(high pass)P (lowpass)D+ (borderlinetowards pass)D-(borderline towards fail)F (fail)其中一个等级,并经过考官商议确定考生是否通过该科目。

 

2. 交传考试将全程计时,供评审委员参考,并列入表达及仪态项目评分

 

3. 每三至四名考生完成单科考试后,评审委员可就考生表现进行讨论,然后将评分表交由秘书,并注明是否通过该科考试。

 

4. 每单科考试完毕,秘书向评审委员宣布初步考试结果。评审委员可视情况就某一名或几名考生的表现进行讨论,并确定最后结果。

 

5. 全部科目考试完毕,评审委员再进行最终复核和讨论,以确定每单科每名考生的成绩。若最终仍无法就某一考生的单科成绩达成共识,则评审委员就“通过”与“不通过”两项进行投票表决。

 

6. 全体评审委员的评分和讨论意见应予记录,以作为试后讲评及最后结果讨论之用。

 

7. 全科通过考试者,方可获得广外国际会议传译证书。未能全科通过的首次考生,可于次年参加补考一次,考试科目为其首次未通过的科目。

 

 

九、         成绩公告事项

 

1. 考试结果仅公告全科通过之考生姓名,评审委员会可视需要提供讲评。

 

2. 未通过之考生采个别通知。个别通知之内容包括个别考生未通过科目之成绩,并附评审委员会书面讲评。

 

 

考试对外开放事宜

 

考试评审委员可经学院同意,邀请相关专业人士以观察员身分全程或部分参与考试。

 

 

十一、疑义及未尽事项

 

考生对本考试办法之疑义、其它未尽事项及考场临时状况,由学院进行裁决或解释。

 

 

十二、公布及实施

本办法自公布日起生效并实施。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高级翻译学院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