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班级:
为表彰在学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干部,现将我校2016-2017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担任校、院、班级等学生干部半年以上的在校全日制研究生。
二、获奖比例
获奖比例占参评单位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总人数的约2%,我院获奖人数约为8人。
三、评选时间
一般于每年5月评选,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评选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道德品质良好;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记录;
(三)学习态度认真,学业成绩优良,且各门课程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
(四)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社会实践,热诚为集体和同学服务,受到校内外好评,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五)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评:
1、有一门课程考核不合格者;
2、考试作弊或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3、一学期无故缺课10学时以上者;
4、不按学校规定时间进行学籍注册、缴纳学费;
5、在申报材料中有隐瞒事实或虚假内容的;
6、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评选办法
(一)评选工作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实施,各学院(中心)具体落实;
(二)学校根据各学院(中心)研究生的人数和学生工作开展情况综合考量,将获奖指标分配给各单位;
(三)各单位要统筹优秀研究生干部和其他研究生评优的名额分配、评审,应遵循“民主、公开、高效”的原则,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推荐出最具有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的研究生干部。对拟推荐个人须进行群众评议,评议过程要广泛征求基层组织成员和服务对象意见。未经公示和群众评议的一律不得推荐。
六、评选程序
(一)研究生本人对照有关条件申报并自评,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
(二)学院进行评审,必要时可以组织申请人进行现场答辩,征求群众意见,公示通过后,在审批表上填写意见,按规定时间上报学校;
(三)学校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选,确定获奖名单;
(四)公示;
(五)表彰。
七、资料报送
请有意愿申请“优秀研究生干部”的研究生,于2017年5月3日下午17:00前将《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发送至邮箱386647587@qq.com。纸质版于2017年5月3日下午17:00前交至学院办公室四教409A。
附件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
高级翻译学院
二〇一七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