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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度 “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4-30 

  

各研究生班级:

为表彰在学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干部,现将我校2016-2017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担任校、院、班级等学生干部半年以上的在校全日制研究生。

二、获奖比例

获奖比例占参评单位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总人数的约2%,我院获奖人数约为8人。

三、评选时间

一般于每年5月评选,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评选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道德品质良好;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记录;

(三)学习态度认真,学业成绩优良,且各门课程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

(四)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社会实践,热诚为集体和同学服务,受到校内外好评,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五)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评:

1、有一门课程考核不合格者;

2、考试作弊或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3、一学期无故缺课10学时以上者;

4、不按学校规定时间进行学籍注册、缴纳学费;

5、在申报材料中有隐瞒事实或虚假内容的;

6、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评选办法

(一)评选工作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实施,各学院(中心)具体落实;

(二)学校根据各学院(中心)研究生的人数和学生工作开展情况综合考量,将获奖指标分配给各单位;

(三)各单位要统筹优秀研究生干部和其他研究生评优的名额分配、评审,应遵循民主、公开、高效的原则,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推荐出最具有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的研究生干部。对拟推荐个人须进行群众评议,评议过程要广泛征求基层组织成员和服务对象意见。未经公示和群众评议的一律不得推荐。

六、评选程序

(一)研究生本人对照有关条件申报并自评,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

(二)学院进行评审,必要时可以组织申请人进行现场答辩,征求群众意见,公示通过后,在审批表上填写意见,按规定时间上报学校;

(三)学校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选,确定获奖名单;

(四)公示;

(五)表彰。

七、资料报送

请有意愿申请“优秀研究生干部”的研究生,于201753下午1700将《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发送至邮箱386647587@qq.com。纸质版于201753下午1700前交至学院办公室四教409A

附件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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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年四月三十日